设计概念的提出是设计者在逻辑性和非逻辑性综合作用下对设计提出的诸多设计思维总结。作为空间设计师,首先要求设计师通过前期调查得到理性资料,分析甲方的具体要求及方案意图,综合地域特征、文化特色等客观因素加之设计师具备的空间设计思维方式并结合设计草图提出一系列感性的设计概念。
1、逻辑性与非逻辑性
空间设计具有强烈的目的性,要求设计出来的空间必须符合人的需求,包括物质方面的需求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同时又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原始人居住的巢居、部落和现代人居住的集合住宅区不仅是物质和精神的需要,更是建筑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因此空间设计具有逻辑和非逻辑双重属性。
不同的功能需求要求有相对应的空间类型,古希腊的神庙祭祀需要高大宽敞的空间(石材梁柱体系),中世纪的宗教狂迷需要高直向上气氛诡秘的哥特式教堂(尖券、飞扶壁)、现代工业生产需要大跨度明亮的厂房(框架结构)、各种博览会需要更大跨度体空间满足展览的需求(桁架、网架结构)。空间和技术是彼此联系不可分割的,因此空间设计具有逻辑性的特点。这种逻辑性思维有具有两种特性:构造体系和演算系统。构造系统需要设计者具备一定的逻辑性思维,对建筑体系有深入的学习和研究;演算系统要求设计者具有良好的理科基础以便合理推算出合理的结构受力情况。这些空间设计的技术问题都离不开逻辑性思维。这些逻辑性思维方式体现在具体的空间设计过程中就能转化为科学的指导方法,对设计进行技术支持,保证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那么是不是空间设计完全就是逻辑性思维呢?答案是否定的。空间设计最终的实现虽然离不开逻辑性的思维方式,但是设计的过程也是非逻辑的过程。古希腊神庙离不开古典柱式;哥特式建筑离不开色彩斑斓的玫瑰窗;北京奥运水立方更离不开泡泡的异想天开;巴洛克、洛可可式的室内设计形式、中国古典园林的“一池三山”模式和日本园林的“枯山水”无不是设计师们非逻辑性思维的感情结晶体,每一个惊世骇俗的设计都离不开设计者的奇思妙想。非逻辑思维包括了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和灵感思维等创造性思维方式。设计的核心是创造性思维,自觉和灵感都能让设计者打破常规、开拓思维,创造的目的在于以非逻辑性的思维方式想出新的方法、提出新的理念、做出新的设计。空间设计活动的过程就是以创造性思维方式以三维空间形式形成设计构思提出设计概念并最终实施设计的过程。
2、空间设计概念的形成
设计概念的提出关键在于理念思维的提出与运用。空间设计概念的提出即要求设计者对方案做全面的调研准备也必须具备一定的空间认知能力;空间设计概念的提出分为感性和理性即逻辑与非逻辑,理性部分包括方案分析(地形地貌、人文环境、环境光照、空间功能分析等)、甲方即客户分析(客户职业、设计定位等)、市场调查(材料、配套设施、报价等)、资料收集(参考图片、数据统计等);感性部分即设计概念的提出,在通过前面几部分的深入分析之后,设计师需构思出整个项目大的思路和想法,而这些思路和想法又是源于自身的感性思维,进而可以遵循思维的一些常见模式——抽象、概括、归纳等将我们的想法进行筛选过滤找出其内在关系,进行设计定位,最终形成设计概论。